普定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自行采购(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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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自行采购(磋商)公告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
2、采购方式:自行采购(磋商)

3、最高投标限价:420157.50元。

4、项目地点:****县。

5、服务期:2个月(2026年9月至10月)。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6年0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新成立、暂未产生纳税记录的供应商,****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无社保缴费记录的,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具体要求:供应商承诺(格式见附件);

7、特殊资格要求: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8月12日--2026年8月14日(9:00至12:00,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响应文件方式:通过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可以在上述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致信建设****公司(地址:**市**区友山基金大厦12楼3号)报名获取文件。

3、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 点:**致信建设****公司(**市**区友山基金大夏12楼3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17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致信建设****公司(**市**区友山基金大夏12楼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县玉秀街道波玉大道24号

联系人:张媛媛

电话:0851-****2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友山基金大厦12楼3号

联系人:杨承姝、冉雪娇、陈恨雪

电话:181****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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