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托育中心窗帘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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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中心窗帘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在****三楼东会议室评审,现将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1.第一成交候选人(预成交人):****;

(1)响应报价:56450.00元;

(2)综合得分:88.43;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1)响应报价:57880.00元;

(2)综合得分:57.43;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1)响应报价:50350.00元;

(2)综合得分:46.67;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4日。

二、异议受理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

地址:**县**镇淮河路与彩虹大道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县青年路与大桥路**润都中央壹品12栋601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36****4777、173****5556

四、本公示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www.****.com)上发布。

2026年8月1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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