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5239.2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食堂食材集中采购,本项目共4个标段,每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肉禽蛋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鸡蛋等;
002水产类:淡水水产、海水水产、冷冻水产等;
003蔬菜水果类:新鲜蔬菜、新鲜水果、豆制品、新鲜菌菇等;
004综合类:米、面、油、杂粮、调味品、奶制品、副食品、干货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肉禽蛋类;002水产类;003蔬菜水果类;004综合类。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包括**、**及**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骗取中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全资和控股企业,以及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9.投标人未被列入“**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
10.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2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08月21日23时59分59秒
获取方法: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注: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标书代写
4、获取招标文件费用:0元/标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1日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递交方法: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登录后“平台-我的工作台”中“CA申请”和“CA申请帮助”查看,也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3236进行咨询。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1日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及方式:标书代写
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集中解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人:****。
2.招标代理机构:****。
3.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项目编号:****;
(2)招标人编号:SDZYGKZB-2026-041;
(3)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DWXYC****06037。
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6.项目类型:货物类。
7.实施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2日。(各食堂实施启用时间存在先后差异,投标人分批次开展食材供应服务。)
8.实施地点:
(1****卷烟厂:**市高新区科航路2006****卷烟厂院内指定地点。
(2****卷烟厂:**市**区中韩街道**路137号、**市**区**中路1091号。
(3****卷烟厂:**市鲁班大道3001号。
(4****集团****公司:**省**市东关街286号。
(5)**将军****公司:**市历**科航路2006号、**市历**将军路1111号、**市**区龙奥北路1067号、**市高新区工业南路42-1号、**市荆河街道鲁班大道3001号、**市**区鲁中东大街84号、**市**区鹏泉西大街157号、**市钢**黄羊山大街与**路交叉口东北100米、**市高新区云**路26****中心、******办事处大徐家庄村东岭辛庄烟站、**市**区苗山镇常庄烟站。
(6)颐中****公司:**市云门**路3788号。
(7)****公司:**市**区华阳路20****职工食堂、**市**区**中路76****酒店职工食堂、**市**区傍海中路13****制造中心****职工食堂。
9.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
(1)第1标段预算金额****2150.00元;第2标段预算金额****610.00元;第3标段预算金额****650.00元,第4标段预算金额****7590.00元,合同服务期限内含税采购金额不超过5239.20万元,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采购发生量和询价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2)标段1、2、3为不带量公开招标建立供应商库项目,招标时不设置最高限价,建库后通过定期库内询价方式,确定各食材采购价格。
(3)标段4为带量公开招标建立供应商库项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727.50元,超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本标段同时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超过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总价和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仅作为对投标报价评审的依据,不作为实际采购的依据。
注:本项目所列最高限价总价和预计数量仅用于招标代理费和投标人投标报价测算等参考使用,不构成招标人(使用单位)的任何采购承诺,不作为签订合同签订、结算及履约依据,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使用单位)的实际需求及实际发生量为准,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为单价合同,据实结算(按项目预算控制)。
10.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11.****政府采购项目。
1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3.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1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站、****网站发布。
15.每个标段包含多种食材的,投标人如选择投标本标段,则须投标本标段所有食材。任何对部分食材选择性投标的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第4标段每一种食材只允许填报一个价格和品牌,否则,该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16.第4标段分为两环节评审,第一环节将建立供应商库;第二环节确定集中采购清单中的每个食材品种的1名中标人。
17.采购周期内,因食堂改造、就餐人数、用餐计划变动等需求变化导致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招标人使用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标的物的采购数量。上述标的物可能出现采购量较小或不采购的情况,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应风险,不得据此向招标人或使用单位主张任何索赔、补偿或违约责任,订单外自行备货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本项目按照统招分签方式,每个标段中标人根据实施内容分别与使用单位(******卷烟厂、******卷烟厂、******卷烟厂、****公司****公司、**将军****公司、颐中****公司、******公司)签订合同。
19.本项目为建立供应商库项目,招标人使用单位与中标人签订供应商库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签订后,招标人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框架协议期限内采用库内询价的形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如存在备选供应商,签订备选合同。中标人应具备对全部询价商品进行响应的能力,中标人应对招标人库内询价全部商品进行响应,不得仅对部分商品响应,不得超出询价时的最高限价报价,否则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框架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0.******卷烟厂、******卷烟厂、******卷烟厂是****下属单位,****公司****公司、**将军****公司是********集团的子公司,颐中****公司、******公司是********集团的子公司,****仅负责****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组织工作,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后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中标人签署书面合同、履行合同(如接受货物或服务、验收、支付合同价款、追究违约责任等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及相应风险、法律责任等,均由******卷烟厂、******卷烟厂、******卷烟厂、****公司****公司、**将军****公司、颐中****公司、******公司公司分别独立负责和承担。****并非本项目所涉合同的当事人,对除招标采购组织工作之外的任何事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已经完全知悉、理解并不可撤销地认可上文所述之招标主体与合同主体的分离安排及责任划分。投标人承诺,无论其是否中标,均不会就本项目招标程序结束后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向****主张任何权利或追究任何责任。投标人确认,其主张权利或追究责任的唯一相对方为合同当事人******卷烟厂、******卷烟厂、******卷烟厂、****公司****公司、**将军****公司、颐中****公司、******公司。
本条款内容构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组成部分。若投标文件或最终合同文本中的任何约定与本条款不一致的,应当以本条款约定为准。
21.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31-****990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规范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经十路1188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31-****12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
联系人:于凯华
电话:0531-****9075
电子邮件:sdwxqd@vi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