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八一”慰问品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6-06-2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市****公司
地址:**市**区**三路30号1单元3108房
被投诉人 1 :****事务局
地址:**市**区潭中东路66号桂中大厦8楼东侧
被投诉人 2 :**达华工程****公司
地址:**市桂中大道南端2****广场25栋21-4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违反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