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校2026-2027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干鲜调料、蔬菜、面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17 10:00:00,更正为:2026-08-25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8-17 10:00:00,更正为:2026-08-25 10:00:00。标书代写
1、采购文件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第一条“定价原则和计划下达”中的“2.1 确定供货基准价:蔬菜提前1个月询价作为下月市场价,通过上月供货询价情况确定执行下月供货食品价格(9月以当月询价作为市场价),其它品种以每学期初询价作为一学期市场价。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参与,蔬菜分别于每月初、末在**县临港街道内至少两个点位作调查,取平均价格为当月市场价;干鲜调料、面食每学期初在**县临港街道内市场或****超市、荔家超市至少两个点位作调查,取平均价格为当学期市场价。”更正为:“2.1 确定供货基准价:分月确定,上月询价的市场价格作下月结算价(9月以当月询价结果作为市场价)。每月询价2次,每次时间间隔不低于10天。询价地点,大型商超:****超市、荔家超市、汇通超市;集贸市场:**转角店市场、**枣林桥市场、**久源农产品市场;批发市场:**伏**市场、****批发市场、**海吉星批发市场。每次询价的对象应在3类主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类,每类不少于1家。****小组研究决定询价地点。取商家合理报价的平均数作为下月市场价格。”
2、采购文件第五章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中,删除“(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1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合****社区
联系方式:189****8879
名称:****
地址:**省**市**县**大道198号政务大楼1408
联系方式:0830-****885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83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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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