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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南******中心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红线内)【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及答疑澄清说明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告内容:
清单编制说明“八、免考察品牌”中10kV真空断路器(国产)免考察品牌修改为“正泰NV9系列、**开关CV2系列、**人民(上联)RMVS1系列”。****采购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具体品牌不做限制,清单编制说明中的品牌仅为参考,具体要求详见清单编制说明中免考察品牌最后一段文字说明。
二、答疑澄清说明内容:
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中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未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问:专业承包的项目因无施工许可证,是否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未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
答:专业承包项目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为准,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原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原项目负责人应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本次变更公告及答疑澄清说明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公告及答疑澄清说明有冲突的,以此公告及答疑澄清说明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园区****公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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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