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新运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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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4536.00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标的所在地区: **市**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8-1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6-09-08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 受托机构联系人:杨志聪 联系电话:130****6952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金琦 联系电话:021-****7272-114、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公司
注册地(地址) **市**区长阳路235号1602室
法定代表人 沈焱
企业类型 ****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05-04-13
注册资本 1437.5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725345X
经营范围 从事网络信息、计算机、电子科技、系统集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际海运辅助业务(无船承运业务),海上、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道路搬运装卸,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商务咨询,从事货物的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职工人数 34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未表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沈焱 58.6
2 **** 20
3 **九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2
4 **蕴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2
5 徐佩仙 4
6 朱小晶 3.83
7 金大建 3.1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5 营业收入 93788.401441
利润总额 12662.411383 净利润 1154.073396
资产总计 219193.010050 负债总计 44478.502795
所有者权益 174714.507255 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6-06-30 营业收入 43582.495116
利润总额 110.168967 净利润 80.500768
资产总计 47469.609287 负债总计 31241.611761
所有者权益 16227.997526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市浦东****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7-24
基准日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5-10-31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7319.780000 -
负债总计 1557.530000 -
净资产 5762.250000 2160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320.000000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将根据《****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的项目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2、本项目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来****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公司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6】第ZA53174号)(2023年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止)中的上****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数据。2025年未做年度审计。
3、根据增资协议,转让方-****增资上****公司的增资款为人民币2975万元,****实际支付的增资款为人民币2528.75万元,占股权比例20%,上****公司对该股权比例无异议。上述增资协议约定的增资款和****实际支付的增资款之间的差额446.25万元,将由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补足,受让方在支付股权转让款同日将增资款446.25万元支付给上****公司。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提示提醒等内容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公示附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冰克路500号5-6幢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外****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总经理会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价款支付条款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交易所银行账户。****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5、其他
5.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后,在公告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实际到账为准),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60万元到****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5.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足额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其足额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 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 ①在****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产权交易价款、交易手续费全额支付至****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 (2)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产权交易价款、交易手续费全额支付至****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知悉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本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方承诺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同意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理本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同时本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2)本方承诺按照标的企业现状进行交割,在支付交易保证金之前,已对标的企业是否存在瑕疵及其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慎调查。在支付交易保证金后,本方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企业的现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产权交割后,因标的企业诉讼、债权债务等风险造成的损失,与转让方无关,由本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与损失。
(3)本方承诺在支付股权收购款同日将转让方-****尚未支付的增资款446.25万元支付给上****公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36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一次报价
附件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4
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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