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2026****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1.主要商务要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20%,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80%,服务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后支付该季度的款项(合同总金额的20%)。1.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管理考核表及工作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成交通知书。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由财政直接划拨支付相关款项,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履约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70%,服务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后支付该季度的款项(每季度款项根据考核情况及资金情况支付,直至支付到合同价款的100%)。1.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管理考核表及工作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成交通知书。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由财政直接划拨支付相关款项,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履约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现磋商文件更正为 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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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昌**路77号
联系方式:0751-****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恒招标****公司
地 址:**省**市**区百旺中路16****广场5、6幢1802号公寓之二
联系方式:137****88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赖工
电 话:137****8802
中恒招标****公司
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