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片区公共区域抑尘服务(1年)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前海片区公共区域抑尘服务(1年)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市前海片区公共区域抑尘服务(1年)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市前海片区公共区域抑尘服务(1年)

合同金额(元):****245.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内容变更
1、原合同第十二条合同方式及付款方式中“本合同最终结算价以审计机构审**果为准,如经审计机构审定后出现费用超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条件退回相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算途径予以追回,因追讨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变更为:“本合同结算以乙方提供的资料经甲方考核审**果为准,如经甲方审定后出现费用超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条件退回相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算途径予以追回,因追讨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其他事项按原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三、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四、本协议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履约管理,强化甲方对服务质量、履约情况及费用结算的全过程监管,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提高合同结算审核效率,确保结算金额与实际履约情况相匹配,经双方协商一致,将结算方式调整为以乙方提交资料并经甲方依据合同约定考核审**果为准。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前海路3123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37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1
合同公告
深圳市前海片区公共区域抑尘服务(1年)合同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