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公司:
你公司委托****编制的《**嘉****公司年加工120万平方米铝单板及3000吨金属结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工业园区福银路与经四路交叉口,项目分2期建设。本期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配套给水、排水及供电等附属设施,设置2条金属结构件生产线,计划年产金属结构件3000吨。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占总投资的1.49%,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等。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通过设置封闭围栏、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加强施工车辆和机械维护保养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粉尘、喷漆废气和抛丸粉尘。切割粉尘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粉尘和喷漆废气排放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移动环保旱厕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泼洒抑尘。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永******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人为噪声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手持式喷枪、组立机和抛丸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加强设备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焊渣、边角料、废钢砂、收尘灰)和危险废物(水性漆渣、油性漆渣、废油性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沾染油漆的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水性漆桶。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至一般固废贮存间(20m2),****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废水性漆桶须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属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若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间,****公司回收利用。鉴别前,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危废贮存库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一)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你公司确定的项目联系人为郭飞,联系电话:182****1999。应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
(三)按照《****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精神,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四)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并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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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