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弘扬宋慈法律文化**检察实践展厅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川石乡川石村千柱巷上弄34号
中标(成交)金额:44.294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弘扬宋慈法律文化**检察实践展厅改造项目 | 整体施工组织和实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人员调配、材料采购等,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关标准等详见投标文件。 | 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交通、夜间施工、建筑垃圾与渣土、生活垃圾等运输、工程和生活污水及噪音排放的申报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等详见投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采购人相关合同规范要求合格标准等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魁灏、叶孝忠、罗来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收取,收费标准如下: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费率标准为1.5%,100-500(万元)的部分费率标准为0.8%。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②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公司****公司,开户行:****公司**支行,账号:195********034135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644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成交人****评审总得分:99.2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
联系方式:周建英/0599-****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黄**路29-30号
联系方式:林琪 /0599-****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琪
电 话:0599-****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