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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医药、新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租用**市新材料产业园苏虞医药双创智慧谷5430平方米,本项目使用2715平方米,另2715平方米作为预留场地,购置相关设备70余套(台)设备,从事荧光防伪材料、肥料增效剂及阻燃隔热涂料材料、医用消毒剂的研发。本项目利用租赁厂房现有车间、公辅设施(不含应急设施),仅对其进行适宜性改造。本次适宜性改造内容主要为设备增加,不涉及水、气、物料管线建设,不涉及拆除工程。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12-****100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市****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qq.com
四、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技术服务单位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以及对拟建项目建设的态度、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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