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园区承接查验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园区承接查验项目
2.项目概况:园区总建筑面积约238250㎡(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涵盖办公、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用房。
3.项目地址:第十六大街以东、经南八路以南、第十七大街以西、经南十路以北
4.服务范围:****园区包括但不限于强电、弱电、暖通、装饰、垂直升降系统、景观绿化、给排水等系统及房屋本体、资料等全覆盖全面查验并出具承接查验报告、协助和指导招标人完成项目物业工程移交接收工作。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26年8月11日
2.评标地点:****开标室。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70522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702837.5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鑫****公司
投标报价:709985.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四、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地 址:**市经开第十八大街与经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 系 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130****38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系人:张女士 岳女士
联系方式:0371-****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