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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嵊财罚决字〔2026〕第000005号
案件名称:******公司涉嫌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中标、成交案
被处罚人名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公司****医院改****人民医院总院一期医疗用房提升改造)腹腔镜机组(4K)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政府采购活动。
行政处罚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1.处以项目采购金额****000元6‰的罚款,计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7200);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
****名称:****财政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