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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首次公示,公开下列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县堵河流域沿线,涉及**镇、曾家镇、牛头店镇、钟宝镇、上竹镇、曙坪镇、**镇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①流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处理站4座,****处理站1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56m3/d,****处理站规模1498m3/d;污水主管网总长度9446m,接户管与污水分流管道9324m。②河岸防护修复工程:建设生态护岸6799m。③流域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建设生态缓冲带面积7530m2。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省安****开发区****中心A栋15、16层
联系人:何磊
联系电话:0915-****311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蓝****公司
地址:**省**市高新区丈八二路31号逸翠尚府北区8栋楼1301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7****9457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格网络链接见生态环保部文件公告 2018年 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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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