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100%股权 | ||
| **** | 转让底价88038.01万元 | |
| 2026-08-1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6-09-08 | |
| **市,**区 | 标的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 |
| 金秋 /023-****8802 |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本资产****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公司 | ||||||||||||||||||||||||||||||
| **市,**区 | ||||||||||||||||||||||||||||||
| 犹建国 | ||||||||||||||||||||||||||||||
| 2017-10-25 | ||||||||||||||||||||||||||||||
| 13812.0万元 人民币 | ||||||||||||||||||||||||||||||
| 13812.0万元 人民币 | ||||||||||||||||||||||||||||||
| 国有参股企业 | ||||||||||||||||||||||||||||||
| ****公司 | ||||||||||||||||||||||||||||||
| 小型 | ||||||||||||||||||||||||||||||
| ****0153MAABNC8Q7D | ||||||||||||||||||||||||||||||
| 道路运输业 | ||||||||||||||||||||||||||||||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粮食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木材加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初级农产品收购;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粮油仓储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煤炭洗选;矿物洗选加工;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再生**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矿山机械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无船承运业务;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160 | ||||||||||||||||||||||||||||||
| 是 | ||||||||||||||||||||||||||||||
| 否 | ||||||||||||||||||||||||||||||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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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 1421.08 | -2464.26 | -2463.85 | |||||||||||||||||||||||||||
| 月报 | 65858.33 | 4227.87 | 61630.47 | |||||||||||||||||||||||||||
| **万合资产评估房****公司 | ||||||||||||||||||||||||||||||
| **** | ||||||||||||||||||||||||||||||
| 2026-07-24 | ||||||||||||||||||||||||||||||
| 2026-02-28 | ||||||||||||||||||||||||||||||
| **万合资产评估房****公司 | ||||||||||||||||||||||||||||||
| 1.据专项审计报告载:标的企业将9名参退人员移交给**能投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集中管理,支付参退人员费用****211.48元。****公司已于2026年与9名参退人员签订参照退休计算待遇安置协议。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未支付参内退相关费用共计****211.48元。 2.资产抵押事项。**办事处房屋已对外抵押,建筑面积为8204.6㎡(产权证 号:川(2023)**市不动产权第****937号),账面价值为7,138.00万元。2020年12月,****集团****公司的机器设备等资产作为租赁物向海通恒信国际****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融资2亿元。2021年5月,****办事处房产(已划为标的企业资产)作为抵押物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抵押物总价值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目前仍在抵押,****集团重整债权的抵押担保。 3.资产保全情况。因标的企业作为原告申请冻结被告单位资产前,法院要求提供担保,故对标的企业四处房产依法司法查封。具体情况如下: (1)**小区门面:建筑面积为146.76㎡(产权证号:渝(2022)**区不动产权第****55997号),账面价值为97.7万元。 (2)**小区门面:建筑面积为162.33㎡(产权证号:渝(2022)**区不动产权第****56602号),账面价值为108.06万元。 (3)**小区门面2处:建筑面积共479.64㎡(产权证号:渝(2021)**区不动产权第****00575号、****00301号),账面价值为532.97万元。 4.未决诉讼事项。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作为被告存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宜家****公司诉标的企业、门面实际承租人谭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6)渝 0118 民初 2610 号〕,****法院于2026年2月2日立案受理,该案现已于2026年3月13日终审审结,判令由承租人谭永承担全部欠费款项,标的企业仅对物业服务费承担连带责任。 标的企业作为原告存在诉讼案件若干,具体情况如下:标的企业因应收款项催收未果,****商贸****公司、重****公司、中物****公司等9家单位,涉及金额****5722.45元,提起诉讼;其他应收款****966.28元,已对******公司提起诉讼。目前前述案件均处于诉讼过程中。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未决诉讼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5、资产规划管控限制事项。****规资局工作人员,无形资产14****电厂厂区:权证号:渝(2024)**区不动产权第****84500号)已划为**市实际传统风貌区,该规划管控不阻碍本次国企股权转让,但全部历史风貌保护责任由股权受让方承继。提请充分关注传统风貌区严格建设改造审批要求、法定保护义务及后续潜在修缮、合规运营成本等风险。 6、标的企业部分房产、土地使用权存在权属资料不全等瑕疵事项,具体详见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7、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5年度审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2026年7月财务报表;(5)职工安置方案;(6)《人员移交协议》。 | ||||||||||||||||||||||||||||||
| 否 | ||||||||||||||||||||||||||||||
| 转让底价 | 88038.0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待**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26411.4】万元汇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om/helpDetail?subId=29971 code=HELP_CENTER 7.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标的企业应付******公司****公司)的参退费用****211.48元,受让方同意在办理市场主体变更手续前,由标的企业按照《人员移交协议》(详见备查资料)****公司。 9、受让方已知悉并同意按照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详见备查资料)处理职工安置事项。相关事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进行约定。 10、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6411.4万元 |
| 交纳时间 |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住所) | - | |
| 法定代表人 | 宋葵 | |
| 注册资本(万元) | ****000.0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 | |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954684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2.4008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2.4008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决议类型 |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20个工作日 |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设定周期**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其他竞价,网络竞价 | |||
| - | |||
| ****集团****中心交易二部 | |||
| 金秋 | 联系电话023-****8802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