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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天义****区煤改电清洁取暖供热改造项目(一期、二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 17:5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萌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6-****11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党政综合楼5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76-****1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9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76-****116 | ||
| 附件: | |||
| 附件1 | **县天义****区煤改电清洁取暖供热改造项目(一期、二期)(****202****1004)-文件集.zip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天义****区煤改电清洁取暖供热改造项目(一期、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市市辖区**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园区),更正为:**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9层。
一、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六条“联系方式”中的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统一变更为:**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9层。
2.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第二部分“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的2.技术标准与要求条目下,空气源热泵机组2(100-120㎡)设备参数第4项4.2条款内容为:4.2 指定制热出水温度:≥50℃。
二、其他说明
1.本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正式更正、补充内容,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2.除本次明确变更的内容外,原招标文件其余条款、要求均保持不变,继续有效。
3.各投标人须按照本次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1日
无
名称:****
地址:**县党政综合楼5楼
联系方式:0476-****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0476-****1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萌
电话:0476-****116
****
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