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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6年度市级统筹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2026年度市级统筹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第一批)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099.897169万元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8-11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规划局0877-****448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张智超 |
| 办公电话: |
199****60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项目负责人: |
周鸣和 |
| 经办人: |
周鸣和 |
| 办公电话: |
151****1684 |
移动电话: |
151****1684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市2026年度市级统筹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第一批)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19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1 09:0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市2开标室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99.897169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运营管护」一体化招标模式,进行施工、运营、管理,运营管护期1-3年(具体以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总承包包含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新增耕地指标核定入库、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作;运营管护包含管护期内的工程设施及新增耕地种植管护、管护期满项目整体移交等工作。 2.招标规模: (1)**市华**青龙镇糯租等4****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建设规模:5.9150 公顷,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 4.6519 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2)**市**区北城街道皂角等3个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建设规模:4.5444 公顷,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580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3)**市峨山县岔河乡河外村河外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建设规模:19.8548 公顷,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14.1606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4)**市**县**镇石碧等4****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建设规模:10.0335公顷,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7.5280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5)**市新平县漠沙镇峨德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建设规模:28.9600公顷,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19.4070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间道路工程。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市**区、峨山县、华**、**县、新平县等5个县(区)。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9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联合体成员必须包含施工单位、运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必须包含施工单位、运营单位,施工单位需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施工资质要求。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8)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1.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2.运营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农作物种植、农业技术开发、农业生产经营或农田管护等相关内容。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无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无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对应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投标人企业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企业实际成立时长提供对应社保缴费证明。(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施工单位提供。) 2.运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种植管护、农业运营等相关工作经验;运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投标人企业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企业实际成立时长提供对应社保缴费证明。(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运营单位提供。)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1 09:00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