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金鑫街以西(景贤街-**路)地块土方回填工程发包公告
一. 发包条件
****园区金鑫街以西(景贤街-**路)地块土方回填工程(项目编号:****)已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本项目响应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标服务
二.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本项目金鑫街以西(景贤街-**路)地块低洼区域进行土方填筑、场内倒运、平整,与现状已建路面齐平,并完成清表作业,地块面积约150亩,合计需填筑约12.8万立方米,最终结算依据实际测绘量为准。其他要求详见发包文件。
本项目最终土石方方量决算确认方法:以场地内开工前测绘与回填完成测绘量差值的实际填方量进行结算。进出场施工便道、场地平整、淤泥弃置、清表等由中标人综合考虑,不予计价;运土路径及破坏人行道铺装及从绿化带临时开口,需先征得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工程完工后由中标人自行恢复,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不单独予以计价。
2.2、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2.3、工期: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预算金额:230.4万元(全费用综合控制单价18元/立方米,含税价)
2.6、最高限价:230.4万元(全费用综合控制单价18元/立方米,含税价)
2.7、报价要求:总价报价。
2.8、建设地点:**市东部****园区内
三.响应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响应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被**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加急标书代写
3.2.2、我公司未被**市各级****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2.3、我公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2.4、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响应人的投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9时00分,登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xcjkzbdl.****.com/)下载发包文件。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9时00分)之前,需在****-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xcjkzbdl.****.com/)下载投标客户端,并登录上传。
2、响应人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电子系统不予受理。
六、开标
1、时间:2026年8月17日9时00分(**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在****-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xcjkzbdl.****.com/)下载投标客户端,并登录参加开标。
七、联系方式
1、发包人信息
发包人:****
联系地址:**市**区鳌峰东路518****海关**大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63-****672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宣酒大道66****中心A座9楼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6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