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九泓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丁辛醇和DOTP项目(一期)

审批
宁夏-银川-灵武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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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00MAD2L20106王心振
周南**回族自治区**市宁东镇
****基地煤化工产业区和宁路东侧、**泸天化****公司项目北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丁辛醇和DOTP项目(一期)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回族自治区**市宁东镇 ****基地煤化工产业区和宁路东侧、**泸天化****公司项目北侧
经度:106.578710 纬度: 38.197390****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2024-09-03
宁东管(环)〔2024〕74号****
2025-07-0382000
5947.5****
****1200MAD2L20106******公司
916********354275N******公司
916********354275N2025-06-18
2026-07-142026-08-10
https://nxhshb.com/nd.jsp?id=378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C2614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主要产品生产规模为年产正丁醇10万吨、异丁醇2万吨、辛醇14万吨、正丁醛3万吨、异丁醛1万吨。项目主要产品生产规模为年产正丁醇10万吨、异丁醇2万吨、辛醇14万吨、正丁醛3万吨、异丁醛1万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丁辛醇装置分为四个单元,合成气和氢气分离提纯单元、羰基合成单元、丁醇单元和辛醇单元。合成气和氢气分离单元包括合成气膜分离、渗透气加压、氢气加压,主要利用氢气与一氧化碳、氮气、二氧化碳等在膜中的渗透性不同,将氢气与合成气分离。合成气进入丁醛单元,通过原料丙烯与氢气、合成气中一氧化碳气进行反应而得到丁醛。丁醛单元包括原料净化,羰基合成反应,丁醛的分离与稳定,异构物的分离,醛的储存以及催化剂制备和储存。丁醛单元产生的混合丁醛进入丁醇单元,正丁醛与异丁醛分别加氢而得到正丁醇和异丁醇,通过进一步精馏、异构等进行提纯分离。丁醇单元包括混合丁醛的加氢、精馏以及异构物分离。同时,丁醛单元产生的丁醛进入辛醇单元,丁醛在碱液作用下进行缩合,生成缩丁醛,脱水生成中间产物辛烯醛(EPA),辛烯醛在催化剂作用下与氢气发生加氢还原反应,生成辛醇,再经精馏等进行进一步分离提纯。本项目丁辛醇装置分为四个单元,合成气和氢气分离提纯单元、羰基合成单元、丁醇单元和辛醇单元。合成气和氢气分离单元包括合成气膜分离、渗透气加压、氢气加压,主要利用氢气与一氧化碳、氮气、二氧化碳等在膜中的渗透性不同,将氢气与合成气分离。合成气进入丁醛单元,通过原料丙烯与氢气、合成气中一氧化碳气进行反应而得到丁醛。丁醛单元包括原料净化,羰基合成反应,丁醛的分离与稳定,异构物的分离,醛的储存以及催化剂制备和储存。丁醛单元产生的混合丁醛进入丁醇单元,正丁醛与异丁醛分别加氢而得到正丁醇和异丁醇,通过进一步精馏、异构等进行提纯分离。丁醇单元包括混合丁醛的加氢、精馏以及异构物分离。同时,丁醛单元产生的丁醛进入辛醇单元,丁醛在碱液作用下进行缩合,生成缩丁醛,脱水生成中间产物辛烯醛(EPA),辛烯醛在催化剂作用下与氢气发生加氢还原反应,生成辛醇,再经精馏等进行进一步分离提纯。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废气 项目废气包括生产工艺废气、储运工程废气、****实验室废气、TO焚烧废气、活性炭脱附废气以及杂盐干燥废气。 A.生产工艺废气 项目生产工艺废气主要为丁醛单元G1反应尾气、G2蒸发尾气、G3稳定废气、G4异构废气、G5精制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丙烯、丙烷、正丁醛、异丁醛、非甲烷总烃等,其中G1反应尾气、G2蒸发尾气、G3稳定废气进入尾气回收系统回收丙烷、丙烯, G4异构废气、G5精制废气进入拟建的1套TO焚烧装置焚烧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丁醇单元G6加氢废气、G7不凝气、G8不凝气、G9不凝气、G10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CO、正丁醇、异丁醇、正丁醛、异丁醛、非甲烷总烃等,辛醇单元G11加氢废气、G12不凝气、G13不凝气、G14不凝气、G15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CO、正丁醇、异丁醇、正丁醛、辛烯醛、非甲烷总烃等;尾气回收系统G16吸收尾气、G17解析废气、G18回收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CO、丙烯、丙烷、正丁醛、异丁醛、非甲烷总烃等,均进入拟建的1套TO焚烧装置焚烧处理。 B.储运工程废气 储运工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异辛醇、正丁醇、丁醛、非甲烷总烃等,经拟建的1套“二级低温冷凝+三罐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C.实验室废气 实验室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拟建的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D.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 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拟建的1套“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E.杂盐干燥废气 杂盐干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1套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F.TO焚烧废气 TO装置焚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经SNCR+急冷塔+干式吸收+布袋除尘器+SCR+二级水喷淋+湿电除尘处理后经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G.活性炭脱附废气 活性炭脱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丙烷、异辛醇、正丁醇、丁醛、非甲烷总烃等,经拟建的1套“二级低温冷凝+三罐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②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余热锅炉排水、脱盐水设备排水、实验室废水以及废气处理系统废水。生产废水及****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 ③噪声 由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切实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通过距离衰减,项目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同时,根据调查,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不存在噪声敏感点,因此运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声污染,措施可行。 ④固体废物 A.危险废物 全厂危险废物包括生产装置产生的废分离膜、废吸附剂、废净化剂、废催化剂、丁醇回收残液、辛醇回收残液、层析废液、预精馏残液等,公用工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废弃劳保用品、废包装、化验室废液、废油漆桶,环保工程产生的焚烧飞灰、炉渣、SCR废催化剂、废过滤介质、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其中,丁醇回收残液、辛醇回收残液、层析废液、预精馏残液暂存至中间罐组储罐,其余均分类收集后贮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层析废液、精馏残液、化验室废液、脱附废液进入拟建TO焚烧炉焚烧处理,其余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B.一般工业固废 全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计0.2t/a,主要为脱盐水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厂家定期维修更换时回收。 C.待鉴定废物 全厂待鉴别废物产生量为1035.43t/a,****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杂盐。待运营后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定,若为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若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作为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置。鉴别前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及管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①废气 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CO、丙烯、丙烷、正丁醛、异丁醛、正丁醇、异丁醇、辛烯醛、非甲烷总烃等,经TO焚烧装置焚烧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TO装置焚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经SNCR+急冷塔+干式吸收+布袋除尘器+SCR+二级水喷淋+湿电除尘处理后经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实验室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杂盐干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1套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储运工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异辛醇、正丁醇、丁醛、非甲烷总烃等,经“二级低温冷凝+三罐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活性炭脱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丙烷、异辛醇、正丁醇、丁醛、非甲烷总烃等,经“二级低温冷凝+三罐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分层+精馏处理设施中精馏工序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正丁醛、异丁醛、丁醛,以非甲烷总烃计,经“TO焚烧装置+SNCR+急冷塔+干式吸收+布袋除尘器+SCR+二级水喷淋+湿电除尘”处理后经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余热锅炉排水、脱盐水设备排水、实验室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冷凝废水。 循环冷却水排水、余热锅炉排水、脱盐水设备排水、实验室废水、废气处理系****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冷凝废水委托****拉运处置(后期建设专用管线),不外排。 ③噪声 由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切实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通过距离衰减,项目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同时,根据调查,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不存在噪声敏感点,因此运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声污染,措施可行。 ④固体废物 合成气和氢气分离提纯单元产生的废分离膜、废吸附剂、丁醛单元合成气净化、丙烯气净化废催化剂、丁醇单元丁醛加氢废催化剂,辛醇单元辛醇加氢废催化剂、丁醇单元丁醇回收残液、辛醇单元辛醇回收残液、设备检修废矿物油、原辅材料废包装袋、化验室废液、废油漆桶、TO焚烧装置飞灰、SCR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废过滤介质、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活性炭吸附-解吸处理装置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等,在危险废物贮存库进行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建建筑面积473m2,地面已采用C20混凝土填筑,表面刷涂水性聚氨酯防水涂料,之下采用C30密实混凝土,防渗系数小于1×10-10cm/s,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运行和管理。项目危废的收集、贮存、运输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有关要求进行。调试期间仅产生废催化剂、丁醇回收残液、辛醇回收残液、焚烧飞灰,废催化剂委托山****公司处置,丁醇回收残液、辛醇回收残液委托**丰****公司处置,焚烧飞灰委托******公司、**宁东清大****公司处置。 污泥、杂盐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后进行综合利用、处置。脱盐水设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尚未产生,待后期产生后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314m2,地面已采用抗渗混凝土硬化,防渗系数小于1×10-7cm/s,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运行和管理。
变动情况:固体废物S7层析废液、S9预精馏残液及活性炭吸附-解析处理装置产生的脱附废液由TO炉焚烧处理变动为利用现有废水罐进行分层处理后经新增的一套精馏处理装置(分层+精馏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理过程新增不凝气、冷凝废水,辛醇单元产生的危险废物层析废液、预精馏残液及活性炭吸附-解析处理装置产生的脱附废液、化验室废液处置方式发生变化,并新增危险废物为分层+精馏处理设施产生的分层废液及精馏废液,化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无废液进入TO炉装置焚烧,危险废物炉渣不再产生。 变动原因: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企业考虑因固体废物S7层析废液、S9预精馏残液及活性炭吸附-解析处理装置产生的脱附废液含水量较高,直接进入TO炉焚烧,会造成以下问题: ①损耗辅助燃料:因水热值较低,造成热能消耗增加,需要大量辅助燃料; ②增加污染物产生:且企业考虑大量水分进入后会造成颅内温度降低,燃烧不完全,产生二噁英、一氧化碳等更多污染物; ③设备损耗:大量低温、潮湿物料瞬间进入高温炉膛,可能对耐火材料造成热冲击,缩短炉体寿命。同时,水分会与焚烧产生的酸性气体(如HCl、SO2)结合,加剧炉内和后续处理设备的低温腐蚀; ④烟气处理负荷激增:蒸发产生的大量水蒸气会急剧增加烟气体积和湿度,导致后续的烟气冷却、洗涤、除尘、脱酸等设备负荷超载,处理效率下降。 基于以上原因,企业利用现有废水罐进行分层处理后经新增的一套精馏处理装置(分层+精馏处理工艺)对固体废物S7层析废液、S9预精馏残液及活性炭吸附-解析处理装置产生的脱附废液进行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2.12 0 0 0 2.12 2.12
0 0.1084 0 0 0 0.108 0.10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87 0 0 0 1.87 1.87 /
0 0.0872 0.209 0 0 0.087 0.087 /
0 2.08 18.23 -1 0 3.08 3.08 /
0 0.6144 1.52 0 0 0.614 0.614 /
0 0.423 34.71 0 0 0.423 0.42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零排装置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2017) 设有1套废水零排装置,采用“**池+多介质过滤器+一级超滤+一级反渗透+两级树脂软化+二级反渗透+MVR+杂盐干化”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60m3/h,其中蒸发系统为2m3/h。 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口(DW001)废水污染物均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2017)中再生水用于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的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TO焚烧装置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562-20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25) 设置1套TO焚烧装置,后经SNCR+急冷塔+干式吸收+布袋除尘器+SCR+二级水喷淋+湿电除尘处理后经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颗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氢、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锑、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n+Sb+Cu+Mn+Ni+Co计)、二噁英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限值要求,氨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562-2010)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25)限值要求。
2 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25) 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排放口(DA002)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25)限值要求
3 活性炭吸附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25) 实验室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实验室废气排放口(DA003)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25)限值要求
4 二级水喷淋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25) 杂盐干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1套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4)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25)限值要求
5 二级低温冷凝+三罐两级活性炭吸附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25) 储运工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经“二级低温冷凝+三罐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活性炭脱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丙烷、异辛醇、正丁醇、丁醛、非甲烷总烃等,经“二级低温冷凝+三罐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储罐区废气排放口(DA005)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25)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分一般污染防渗区及重点污染防渗区做防渗处理,一般污染防渗区防渗层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 1.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措施:丁辛醇装置区、丁醛合成装置区地面采用C25混凝土填筑,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中间罐组罐区地面采用C30混凝土填筑,上面采用水乳型橡胶沥青布二布(玻璃布)三层隔离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其他罐组罐区地面采用C30混凝土填筑,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污水处理间采用C20混凝土填筑,塑料薄膜浮铺,设置合成高分子类防水卷材、环氧胶泥结合层、厚耐酸砖用环氧胶泥铺砌,表面涂刷YB水性聚脲防水涂料,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采用C20混凝土填筑,表面刷涂水性聚氨酯防水涂料,之下采用C30密实混凝土,防渗系数小于1×10-10cm/s。甲类仓库地面采用C20混凝土填筑,表面刷涂水性聚氨酯防水涂料,之下采用C30密实混凝土,防渗系数小于1×10-10cm/s。事故池、雨水池采用C20混凝土填筑,采用**度聚乙烯(HDPE)膜,厚度不小于1.5mm,膜上、下保护层采用长丝无纺土工布,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1mm,防渗系数小于1×10-10cm/s。 2.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合成气提氢装置区地面采用C20混凝土填筑,表面刷涂水性聚氨酯防水涂料,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乙类仓库、丙类仓库一、二地面采用C20混凝土填筑,表面刷涂水性聚氨酯防水涂料,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焚烧装置地面采用C20混凝土填筑,采用**度聚乙烯(HDPE)膜,厚度不小于1.5mm,膜上、下保护层采用长丝无纺土工布,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1mm,防渗系数小于1×10-10cm/s。循环水站采用C20混凝土填筑,采用**度聚乙烯(HDPE)膜,厚度不小于1.5mm,膜上、下保护层采用长丝无纺土工布,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1mm,防渗系数小于1×10-10cm/s。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设置1座314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用于贮存一般工业固废;设置1座473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在罐区设置1座200m3废液储罐用于储存丁醇回收残液及辛醇回收残液。 设有1座314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用于贮存一般工业固废;设有1座473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在罐区设有1座200m3废液储罐用于储存丁醇回收残液及辛醇回收残液。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液化烃罐组占地面积5749.75m2,围堰高度0.6m,有效容积为3226.65m3。项目甲类罐组一占地面积6255.90 m2,围堰高度1.4m,有效容积为6120.66m3。项目甲类罐组二占地面积1051.66m2,围堰高度1.0m,有效容积为812.66m3。项目甲类罐组三占地面积1051.66m2,围堰高度1.0m,有效容积为813.66m3。项目中间罐组占地面积1080.61m2,围堰高度1.0m,有效容积为843.66m3。设置1座14000m3的事故水池,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泄漏的物料及事故废水等。 液化烃罐组占地面积5749.75m2,围堰高度0.6m,有效容积为3226.65m3。项目甲类罐组一占地面积6255.90 m2,围堰高度1.4m,有效容积为6120.66m3。项目甲类罐组二占地面积1051.66m2,围堰高度1.0m,有效容积为812.66m3。项目甲类罐组三占地面积1051.66m2,围堰高度1.0m,有效容积为813.66m3。项目中间罐组占地面积1080.61m2,围堰高度1.0m,有效容积为843.66m3。设有1座14000m3的事故水池,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泄漏的物料及事故废水等。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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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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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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