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集团技术研究院项目1#研发办公楼及地下室空调机房工程(暂估价)——暖通工程(中央空调系统)冷热源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6年7月30日在潇湘交易云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己按规定时间截止。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1:按GB50500-2013第3.1.2条强制性条文规定,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文件第五章及附件中只有一份设备明细表,没有工程量清单。管道、阀门、电缆、桥架、保温材料等安装工程最基本的数据一概没有。缺失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无法在同一基础上报价。请贵**面回答: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什么
答复:本项目为国企货物类采购,采购核心标的为成套设备供货,安装、辅材敷设属于设备供货配套服务,不属于依法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问题2:清单第8项要求投标人承担电缆、桥架等费用,但配电系统图、电气接线图均没有提供。进线点在哪各设备配什么回路电缆走什么路径用什么规格没有图纸无法报价。请补充提供。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动力电源电缆已敷设至机房内,设备控制柜(箱)至设备的连接电缆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各设备回路、电缆路径及规格由投标人确定,相关技术条件详见附件设计图纸。
问题3:机房供回水管道施工分界在哪条轴线碰头施工由谁负责请明确答复。
答复:机房供回水管道施工分界轴线为:接自制冷机房的冷冻水供回水管、接自锅炉房的空调热水供回水管(锅炉房和制冷机房互通的水管,应施工到位),均施工至机房外1米范围内;与冷却水系统相关的水管、阀门等附件系统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碰头施工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2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为“无”,但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七条第10款要求供应商“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有效的所有资质、许可及认证,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投标时无资质要求,签合同时又要求,以哪条为准请贵方明确答复。
答复:本项目为国企货物类采购,招标文件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为投标阶段资格审查条件,投标阶段不需设置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资格要求。合同最终签订版本以招标文件为基础,经双方合法协商确定。
问题5:招标文件第五章“★”条款要求:“所有到货设备均须由有资质的原厂厂家进行安装,安装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所有到货设备均须由有资质的原厂厂家进行安装”。既然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签合同、履约、承担责任的主体就都是代理商。凭什么要求“原厂厂家进行安装”代理商是合同乙方,原厂跟招标人之间就没有任何合同关系。这条等于在告诉代理商:你可以投标,但活得让别人干,这是主体错位。该条款与第一章第3.6条允许代理商投标的规定直接矛盾,建议删除或修改为“中标人对整体安装质量负总责,主要设备制造商提供技术指导及调试服务”。
答复:中标人作为合同履约主体,可通过设备原厂出具安装委托、****安装队伍等方式,该条款与允许代理商投标不矛盾。
问题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6条规定:代理商投标须集齐3家授权;某一产品制造商投标仅须2家授权;而水泵、控制系统均为冷热源系统核心组成部分,却未纳入“主要产品”范围,不要求授权。请贵方说明“主要产品”界定标准及差异化授权的法律依据。
答复:本项目主要产品:磁悬浮变频离心冷水机组、热源塔螺杆热泵机组、燃气真空低氮热水锅炉。中央空调综合管理节能控制系统是指设备自带的集中控制主机及输配系统,实现一键开机与水泵、主机匹配,收集显示主机及输配系统能耗情况,运行参数等;能实现远程监控及控制,能实现机房系统能源管理运行,一体化管控平台由建设单位提供。
问题7:经核算,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所对应的工程范围涵盖设备供货、现场安装、管线敷设、系统调试等全部工作内容,但结合招标文件未提供工程量清单、配电图纸、管道明细等基础资料的情况,投标人无法判断该限价是否经过合理测算。请贵方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依据和费用构成清单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各分项工程的取费标准、材料设备预算价格、人工及机械费用的确定依据
答复:本项目为国企货物类采购,采购核心标的为成套设备供货,安装、辅材敷设属于设备供货配套服务,不属于依法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问题8:本次招标范围涵盖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属于建筑机电施工类项目,应按建筑业增值税税率9%计取。招标文件要求按13%计税,违反国家税法规定,与EPC工程总承包各专业工程的税率口径不一致,应修正为9%。按13%统一计税,相当于总包方在此环节多占4个百分点的税差,进一步加重了投标人的实际成本。
答复:本项目为国企货物类采购,采购核心标的为成套设备供货,安装、辅材敷设属于设备供货配套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9:本次招标在空调机房独立施工区域内进行,总包方实际配合内容有限,但按5%上限计取服务费,请说明该费用的具体服务内容及计费依据。如总包方在EPC合同中已收取相关费用,本次再收是否涉及重复计价,请一并说明。
答复:总承包服务费对应的总包服务包含:现场管理协调、塔吊、电梯等大型垂直运输设备使用、工作面移交、交叉作业协调等;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本项目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0:招标文件在设备选型中列举了多家具体品牌,虽注明“同档次”,但该表述缺乏客观判断标准,请说明品牌范围的确定依据以及“同档次”的评判标准由谁掌握。
答复:招标文件所列为参考品牌,作为技术档次参考,不限制其他品牌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三、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次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
代理公司:****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