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天祝县西大滩镇2026年野生山菌助农晾晒烘干场所建设项目 | |||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建设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355.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建设野生山菌助农晾晒烘干场所1处,包括储藏室、晾晒场、保鲜库,配套水电等基础设施,并购置烘干、包装等设施设备。 |
标段信息
| 1 | E620********140****1001 | 355.00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620********140****1001天祝县西大滩镇2026年野生山菌助农晾晒烘干场所建设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6********758870C-****0811-034856-7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中标后不允许更换,申请人须提供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8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新成立企业自《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达不到一年可以不提供相关业绩)。 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近年内财务无亏损、没有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或2025年由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公司成立之日起****银行资信证明(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日期或审计报告为准),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信誉要求:申请人需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5.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报告生成日期超出时限范围的,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资格预审申请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需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取消、暂停、限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建设野生山菌助农晾晒烘干场所1处,包括储藏室、晾晒场、遮阳棚、 保鲜库,配套水电等基础设施,并购置烘干、包装等设施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