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发改投〔2026〕114号
关于**市**镇生态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报来《关于**市**镇生态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恩康旅字〔2026〕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镇生态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复函》(恩府办函〔2026〕560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市**镇生态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
****门市水经济政策、推动水利设施多功能利用,实现“水利保障、生态优化、经济增值、民生改善”融合发展,同意开展**市**镇生态产业融合及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项目(项目代码:****)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场地位于**市**镇。工程包括:总规划面积约771公顷(约11570亩)。其中,核心建设区域面积215公顷(数字化智慧农业融合区31.17公顷、数字化产业基础配套区45.56公顷、数字化水利科普教育区138.27公顷),林下种植配套设施区总面积556公顷(东侧地块293.04公顷、西侧地块262.9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库区道路、产业配套用房、水产配套、基础水利设施、特色智慧种植、门户休闲节点及基础配套、林下经济种植等建设内容。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67697.4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47580.47万元,勘察费用1469.65万元,设计费用1622.02万元,监理费用978.65万元,预备费用5385.06万元,其他费用10661.59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融资贷款、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20.23%,通过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招标方式
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关于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相关工作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恩府办〔2020〕75号)执行。项目执行情况请书面报我局(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其他
项目完成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项目未落实建设资金和用地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此复。
附件:**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
2026年8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纪委监委、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分局、资产办。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关于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相关工作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恩府办〔2020〕75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