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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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25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委托****以挂牌方式租赁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出让租赁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挂牌租赁结果: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租赁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租赁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租赁成交价(人民币:万元) | 成交时间 | 竞得人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
| YJDQ1001B****003 | ****园区 | 16736.8 | 二类工业用地 | 5 | ≥0.8 | ≥40 | <20 | 25.00 | 25.00 | 2026年08月10日 | **** |
| YJDQ1208B****001 | 芒辛镇喀拉巴什村 | 65487.3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0 | ≤0.2 | ≤10 | ≥20 | 145.00 | 145.00 | 2026年8月10日 | ******公司 |
二、成交地点:****
三、公示期:2026年08月11日-2026年08月21日18:00(若为节假日,则顺延到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时限
竞得人应在公示期满10天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竞得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收益后,至出租人处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五、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挂牌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出租人提出(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准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胥先生
联系电话:186****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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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电话:099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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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