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广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8日 14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县应急广播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
三、采购人地址:**县**镇河堤西街
联系人:汪** 电 话:0915-****243
四、采购内容及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及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 1 |
**县应急广播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250000.00 |
1.采购内容:采购应急广播终端设备一批,包含:应急广播大喇叭适配器20台、多模收扩机50台、多模音柱10台、高音喇叭50只、天线20根,含设备供货、运输服务(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运输工作,确保所有设备完好送达指定地点。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8****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或个体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开标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标书代写
(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投标单位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标书代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询价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标书代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监狱企业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4日止;
(**时间09:00-12:00,14:00-17:00止,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
注:领取询价文件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止,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14:30时
标书代写
2.投标地点:****
3.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14:30时
标书代写
4.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八、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