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海晏县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村建设用地项目违法使用草地司法鉴定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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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依规办理**县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村建设用地项目违法使用草地案件,准确认定案件违法事实、损害程度及相关专业问题,保障案件查处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作为委托方,拟公开选取具备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承担本案司法鉴定工作。现将有关选取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委托单位:****

2.违法单位:海北文迦****公司

3.项目名称:**县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村建设用地项目

4.鉴定范围及内容:对本案涉及的草地**受损情况、违法占用草地面积、牧草蓄积量、植被破坏程度、生态修复费用、违法行为与草地**损害因果关系等专业事项进行司法鉴定,出具符合司法鉴定规范、具备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并配合案件办理相关的答疑、出庭质证等工作。

5.服务期限:自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鉴定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需提前向委托单位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司法鉴定机构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许可业务范围包含林业/草原相关鉴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等与本次鉴定事项相符的类别。

2.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业鉴定团队,鉴定人员须具备相应司法鉴定执业资格,熟悉林草**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具备林草违法案件鉴定相关工作经验,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3.具备完善的鉴定质量控制体系和保密制度,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开展鉴定工作,对鉴定数据、案件信息严格保密,确保鉴**果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4.近三年内无重大鉴定质量问题、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业黑名单,信誉良好。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机构转包、分包本次司法鉴定业务。

三、费用相关说明

本次司法鉴定全部费用(包括现场勘查、样本检测、报告编制、出庭质证等所有相关费用),由委托单位按照最终确定的鉴定服务价格及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司法鉴定机构报价需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及相关收费标准,不得恶意抬高价格。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司法鉴定机构报名申请书(注明机构名称、联系方式、拟参与项目名称);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司法鉴定许可证及相关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鉴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相关工作履历证明;

4.近三年林草类司法鉴定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鉴定报告复印件);

5.司法鉴定服务方案(含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质量保障措施、保密承诺);

6.费用报价单(明确各项收费明细及总价);

7.无违法违规执业、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3份,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报名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五、选取方式及流程

1.本次选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小组,对报名机构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司法鉴定机构。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18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报名机构将全套报名材料密封后,现场递交至****2****办公室,地址:**省****县三角城镇三角城大街6号,联系人:宋国寿,联系电话176****0003。

4.评审时间:报名机构提交资料后立即审查,评审结果将在****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中选机构并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机构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中选资格,列入我单位失信机构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相关业务选取。

2.中选机构需严格按照司法鉴定规范及委托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鉴定任务,若因机构原因导致鉴**果无效、延误案件办理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3.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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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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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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