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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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规划指标要求 |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G2620 |
崇文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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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36 |
商业/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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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1.1 | 建筑密度 ≤ 50 | 建筑限高 ≤ 24 | 绿化率 0 | 40 | 2100 | 10500 | 100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G2620;
报名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07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07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6年08月3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09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私****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地下空间土地权利随地上权利一并出让。地下车位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时,按同一项目地下权设定办理,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2、竞得人不得建设私****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3、竞得人因对竞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而需临时用地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4、G2620地块范围内共建有1幢单体建筑物,保留建筑物面积20201.95平方米,评估作价10464.61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连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同出让。竞得人在支付对应地块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的同时,还须****财政局支付保留建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和装饰装修价款。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联系电话:0511-****9080
联系人:**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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