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际**至省职教城段、广**际****至**北段、琶洲支线、佛莞城际、广佛东环城际、新白广城际项目土地竣工图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际**至省职教城段、广**际****至**北段、琶洲支线、佛莞城际、广佛东环城际、新白广城际项目土地竣工图测绘服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际**至省职教城段、广**际****至**北段、琶洲支线、佛莞城际、广佛东环城际、新白广城际项目土地竣工图测绘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
1、广**际**至省职教城项目(广清北延线)土地竣工图测绘工程:
广清北延正线线路全长19.736公里,其中高架段总长17.451公里,路基长度0.691公里,地下段总长0.93公里。全线用地数量约为669亩。地面长度18.8公里。
2、广**际****至**北段项目(广清南延线)土地竣工图测绘工程:
广清南延正线线路全长22.006公里,其中高架段总长 11.845公里,路基长度 10.184公里。全线用地数量约为1014亩。地面长度22公里。
3、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琶洲支线)土地竣工图测绘工程:
琶洲支线线路自**东环城际(广佛东环城际)琶洲站引出,全长约17.544公里,其中高架段总长 0.93公里,路基段0.247公里,明挖隧道段左线0.850公里、右线0.430公里。同时预留**站南延同步实施工程路基左线1.28公里、右线1公里。全线用地数量约为287亩。地面长度3.9公里。
4、佛莞城际**南站至望洪站段土地(佛莞城际)竣工图测绘工程:
佛莞城际项目从**南站(不含)起,至望洪站(不含)止,正线全长36.68公里,其中地下段长16.3公里,高架段长18.03公里,路基段长2.35公里,同步建设本线与穗莞深线间的西南联络线上、下行线共计长3.72公里以及广佛环线**南至**机场段并行段工程长0.23公里。全线用地数量约为53.3864公顷(800.8亩)。地面长度20.38公里。
5、广佛环线**南站至**机场站(广佛东环城际)土地竣工图测绘工程:
广佛东环城际从城际铁路**南站(不含)引出,经**区、**区、**区、**区,接入新塘经**机场至**北城际铁路竹料站(不含)线路全长46.7公里。全线用地数量约为44.37公顷(680.6亩)。地面长度7.5公里。
6、新塘经**机场至**北站(新白广城际)土地竣工图测绘工程:
新白广城际线路自新塘站引出,至终点**北站,线路全长77.7公里,其中地下段长28.192公里,高架段长47.039公里,路基段长2.357公里。全线用地数量约为2226亩。地面长度63.1公里。
2.1.3工程建设地点:**市、**市、**市。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广**际**至省职教城段、广**际****至**北段、琶洲支线、佛莞城际、广佛东环城际、新白广城际项目土地竣工图测绘服务(包含红线外已征地部分)。包含:1.竣工地形图测绘;2.征地协议范围导入;3.用地报批、划拨、不动产权证等范围导入。
2.2.3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暂定为365天。服务周期必须满足本服务工作要求。
2.2.4最高投标限价:叁佰捌拾壹万元整(****000.00元),其中:广**际**至省职教城项目土地竣工图测绘服务叁拾肆万元(340000.00元);广**际****至**北段项目土地竣工图测绘服务叁拾捌万元(380000.00元);琶洲支线项目土地竣工图测绘服务叁拾万元(300000.00元);佛莞城际**南站至望洪站段土地竣工图测绘服务陆拾叁万元(630000.00元);广佛环线**南站至**机场站土地竣工图测绘服务捌拾壹万元(810000.00元);新塘经**机场至**北站土地竣工图测绘服务壹佰叁拾伍万元(****00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以投标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各分项报价超过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总报价与开标记录表报价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登记证明。(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登记证明扫描件);
3.2投标人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因测绘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标书代写
(2****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标书代写
(3)投标人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集团不诚信企业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1,评标以投标****集团公布的最新一期名单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投标****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附件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12日00时00分至2026年08月19日00时00分,****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http://www.****.cn)业务系统进行线上投标登记(投标人在投标登记****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服务指南栏目)。电子标服务
4.2投标人完成投标登记并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5.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0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6年09月01日09时15分至2026年09月01日30时00分;地点:****公司****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1日09时30分。地点:****公司****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5.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s://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cn)、城轨采购网(网址:https://www.****.com/)、****公司网站(网址:www.****.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138****1027
地址:**市**区新港东路1220****广场B塔13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新港东路1220****广场B塔11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102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西159****商贸大厦西塔7楼
项目负责人:宿明科
联系人:梁光海、罗海庆、何碧乙
联系电话:020-****5800-840
招标监督机构:****计划合同部
联系地址:**省**市**区新港东路1220****广场B塔12楼
监督电话:020-****9312
注:评标以投标****集团公布的最新一期名单为准。
附件2. 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范围和处罚期限内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近三年因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而导致承销业务不能正常开展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3****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投标人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集团不诚信企业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评标以投标****集团公布的最新一期名单为准);
(16)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投标****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7)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前3****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近三年”、“前3年”指“2023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本公司承诺遵照《****公司**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和限制**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