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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中心项目工程监理(项目****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于清****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清批审【2025】1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3466.88万元,其中**工程概算价 2840.2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750.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98.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84.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13.22平方米。主要建设-1+3F养老楼1栋,建筑面积2857.3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44.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13.22平方米),4F配套医疗用房1栋,建筑面积1811.63平方米,3F附属楼1栋,建筑面积416.17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12.96平方米。同时,建设道路、绿化、围墙、外管网、消防水池等配套工程。建设地点:**县富强路与中兴中街交叉口南60米。(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7.13 万元。(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规程。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3其他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当天现场查询)。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次投标人监理人员情况按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规定执行。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标书代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12 00:00:00至2026-08-18 23:59:00(**时间,下同),登录**县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9-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县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县公共**交易网、**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根据**省公共**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评标专家采用远程异地进行评标。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县公共**交易网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联系人: 张同飞 ,联系电话: 0319-****81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石占国 ,联系电话: 0311-****3377 。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19-****056 电子邮箱:****@163.com 是 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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