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人"****医院工会2026年工会会员疗休养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医院院内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工会2026年工会会员疗休养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行政区域:**回族自治区**市**区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40150.00元(叁万玖仟零伍拾元整)。最高限价730元/人,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服务规模:1个批次,计划55人,按实际参加疗休养人数据实结算。
(七)服务期限:2026年9月11日至9月12日(两天一夜)。
(八)服务地点:**市行政区域内(含**区、**区、**区、永**、**县、**市)。
(九)服务内容:为采购人组织的职工区内疗休养活动提供线路策划、交通、住宿、餐饮、疗养(健康服务)项目、参观学习、文体**、随团陪同、保险及安全保障等一体化服务。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含住宿费、餐费、疗养项目费、参观学习费(含门票、讲解及景区便民交通)、交通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随团服务费、文体**项目费、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十)特别提示:根据《**回族自治区职工"两天一夜"区内疗休养工作指南(2026版)》及《****工会2026年职工区内疗休养实施方案》(银工发〔2026〕19号)规定,用于疗养项目的费用不得低于100元/人;根据《****工会职工区内疗休养项目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宁工办发〔2026〕12号)第七条规定,供应商须能够开具服务项目为"疗休养费"的合规票据。上述两项均为实质性要求。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区正源北街157号
项目联系人:赵玮
联系电话:181****9396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经营范围涵盖旅游服务、会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或疗休养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属旅行社的,还应持有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能够开具服务项目(品名)为"疗休养费"的合规票据,作为费用结算和资金报销凭证,并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信用记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得设置起始时间。标书代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医院14****办公室。
(三)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纸质文件;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电子邮箱后获取电子文件,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四)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件(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可不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5.《报名表》(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一)。
(五)磋商文件售价:免费提供,不予退还。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与磋商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医院6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三)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时间:2026年8月28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四)磋商地点:****医院6楼会议室。
(五)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7日止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以疗休养为名组织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不得安排购物点和任何自费项目,不得安排与疗休养主题无关的活动。
(二)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三)成交结果将在本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公告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医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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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