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行定于2026年8月25日9时30分,在**市民之家四****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对以下标的进行现场公开拍卖:标书代写
一、拍卖标的:
****处置废旧车辆(详见后附清单)标的1-6单辆拍卖,标的7整体打包拍卖。
特别说明:
1、标的按实物现状拍卖。请意向竞买人参与报名前务必现场踏勘标的,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行向委托人有关部门咨询,未实地考察直接报名者视为已勘察认可全部现状。意向竞买人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认可并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转让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风险。
2、标的7整体打包拍卖。该批车辆为待报废车辆,拍卖成交后,车辆不办理过户,按现状交付买受人,由买受人负责办理车辆回收报废、拆解、注销手续及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拖吊、移车等费用),买受人不得继续使用待报废车辆,不得将待报废车辆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3、标的7竞买人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2)企业须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3)严禁借用、挂靠他人资质,成交后不得转包第三方。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竞买及成交资格。
4、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车辆的移交手续,自车辆钥匙实际交付买受人之日起,该车辆所产生的一切保管、使用、损毁、事故、侵权等全部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独立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5、标的7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办结车辆回收、报废及注销等全部手续,并及时向委托人提交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办理资料,逾期未办结或未提交相关资料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除标的7外的剩余车辆,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办结车辆过户。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即便因标的车辆历史遗留问题、手续遗留、政策限制等非拍卖人、委托人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相关费用仍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结果不作变更,买受人已交纳的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1.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19日(9时-11时、15时-17时)。
2.标的展示地点:百度地图搜索导航:****支队家属院 东侧院内。
二、竞买人条件:
标的1-6:中华人民**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购买。
标的7:(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2)企业须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3)严禁借用、挂靠他人资质,成交后不得转包第三方。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竞买及成交资格。
三、竞买报名及保证金交纳:
标的1-6保证金:0.3万元。
标的7保证金:2万元。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4日16时止。
2.保证金交纳
开户单位:****拍卖行****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永明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04 2100 5020 7156
3.现场报名。意向竞买人需交纳保证金并携带报名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委托书)到**市市民之家五****交易中心公物拍卖行窗口(工作时间)。
4.竞买登记。已报名的意向竞买人凭保证金收款凭证于拍卖当天提前一小时进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5.保证金退还。竞买未成功保证金竞拍结束后三日内无息返还。
四、联系方式
委托人:****
拍卖人:****拍卖行****公司
勘察现场联系电话:吴先生 137****7708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吴先生 188****8658
拍卖人地址: **市**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4楼B0430室)
****拍卖行****公司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