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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县北壁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变更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及征求事项
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信件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反映意见。
征求的主要事项为: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和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3-****533
地 址:**县**路135号
附件:**县北壁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变更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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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