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区聚湖西路18****学院**绿建区协同创新园)40#北侧部分综合用房招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8-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8-18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 ||
| 标的 概况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 | |||||||||||||||||||||||||||||||||||||
| 租金底价 | 128000.00元/年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1.出租方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9775J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注册地址:**西**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7号楼A座1005 |
||||||||||||||||||||||||||||||||||||
| 出租方承诺 | --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特别 |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标的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以下简称“产交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产交所已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4.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招租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招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内容及招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出租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6.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分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违约或被视为违约,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可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招租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后出租方通知时间内,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各项费用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公告内容及《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视为恶意竞价并自动放弃此房屋,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承租。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搬运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2.意向承租方要实现所有主流快递引进校园,如中通快递,圆通快递,韵达快递,极兔快递,申通快递,顺丰快递,京东快递,邮政快递等。承租方需具备至少提及的5家主流快递总对总**协议(提供相应协议复印件)。 3.意向承租****中专、大专院校或本科高校快递站经营案例(提供相关**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法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5.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须对竞价标的进行踏勘,并签署《踏勘承诺函》。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提供承诺函见附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3)意向承租方至少与5****公司或承包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意向书(中通快递,圆通快递,韵达快递,极兔快递,申通快递,顺丰快递,京东快递,邮政快递等); (4)承诺在运营30天内完成末端备案,满足师生进入站点取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提交以下资料并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 ①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②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产交所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产交所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产交所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产交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产交所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间(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联系人:陈经理153****5833) 2.地点:标的所在地。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8-12 09:00:00 至 2026-08-18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1.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资格审核、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报名资料递交至委托方处,意向**方报名资料经委托方审核通过且缴纳保证金有效后方具备竞价资格。标书代写 2.报名资料如下(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对公账户信息);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函; (4)《踏勘承诺函》; (5)企业法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证明;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6)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7)提供快递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意向承租方至少与5****公司或承包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需在授权期内)或者**意向书(中通快递,圆通快递,韵达快递,极兔快递,申通快递,顺丰快递,京东快递,邮政快递等); (9****中专、大专院校或本科高校快递站经营案例(提供相关**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10)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递交地址:**省**市**区西**电子商务产业园7号楼A区5层5005室;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 153****5833 。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8-1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竞价要求 | 本次竞价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所报价格不得低于租金底价。最终报价如出现相同报价,按时间优先原则确认。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8-19 13:30:00-2026-08-19 14:30:00 | ||||
| 服务费 | 1.以挂牌总价成交的,收取服务费2000元; 2.高于挂牌总价成交的: (1)成交总价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收取服务费6096元+溢价部分的1.2%; (2)成交总价超过30万元但不超过50万元的,收取服务费8096元+溢价部分的1.2%; (3)成交总价超过5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的,收取服务费10096元+溢价部分的1.2%; (4)成交总价超过100万元的,根据《****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交易双方服务费全部向承租方收取。 3.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房屋租赁合同(样稿).pdf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谢女士 杨女士 |
| 咨询电话 | 136****9977 0519-****7335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关**路66****广场B座13楼 | |
| 技术支持 | 400-****-9082 | |
| 其 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