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项目类物资设备
招标编号: ****
需求单位: ****->下属单位->交****公司->****公司项目部
招标单位: ****
项目名称: **江铜****公司**中心项目及低温热回收项目土建工程
发布日期: 2026-08-12 09:06:27
联系人: 张晓杰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2026-08-17 09:00:00加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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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一章 竞价公告
1.总则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 |
采购人 |
名称:****(交****公司) 地址:杭****商务中心5幢望座东楼15楼 联系人: 江洋/张晓杰 电 话:0571-****3629-8054/159****7943 电子邮件: / |
| 1.2 |
项目名称 |
**江铜****公司**中心项目土建工程 |
| 1.3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江铜****公司**中心项目1#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444.71平方,****结构厂房,规划建筑高度12.15米,低温热回收及余热发电项目,建筑面积776.25平方,本工程为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建筑高度9.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厂房钢结构工程、厂房内墙涂料及辅助用房装修、建构筑物及基础等防雷接地、厂区总图工程(含道路、围墙、雨污水管网等)、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等的生活水、照明电、消防工程等内容。 |
| 1.4 |
采购内容 |
商品混凝土材料 |
| 1.5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价 |
| 1.6 |
最高限价 |
√含税 ****572.80 元,税率 13 % □不含税 / 元 |
| 1.7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建筑材料销售的经营范围,/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 投标人需在投标人需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srm.****.com/)合格分供商库内。 |
| 1.8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 1.10 |
费用承担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 |
| 1.11 |
保密 |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 1.12 |
竞价规则 |
浙建采平台(https://srm.****.com/)点击报名签收竞价文件后,显示具体的竞价规则。 |
| 1.13 |
电子竞价承诺书 |
分供商在公开竞价前1个小时上传电子竞价承诺书或在报名时打勾同意竞价承诺书。 |
| 1.14 |
竞价保证金 |
√是 ¨否 |
|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按照最高限价的2%收取,最高不超过80万元标准收取。 竞价保证金缴纳应采用以下形式之一:****银行转账)、竞价保函。 ****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按要求汇入指定的竞价保证金收取账户,如有疑问,可联系平台费用审核人:陈经理,0571-****2802,进行处理! 竞价保证金户名:******公司 账号:330********03554270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注意事项: 1.企业缴款账户户名需要与企业名称一致(班组需要班组长本人缴费); 2.缴费按照保证金金额一次性缴纳,多缴、少缴、分次缴都视为缴款失败; 3.保证金退款将沿缴费账户无息原路退回; 4.在开启新一轮后,必须待同一任务编码完成,方能退还保证金。 若以竞价保函形式缴纳,通过浙建采平台申请(班组需以班组长本人名义申请)。如有疑问,可联系平台工作人员:潘先生,0571-****8985,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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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未成交分供商的竞价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成交分供商的竞价保证金待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2.以竞价保函方式缴纳的,在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前可申请退保;若废标、流标或开启新一轮,平台会统一退保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3.分供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集团黑名单,没收竞价保证金或进行竞价保函索赔,且三年内禁止使用: (1)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 (2)与其他分供商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恶意低价竞争,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 (4****集团造成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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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 |
履约担保 |
无 |
| 1.16 |
竞价开始时间、地点 |
竞价地点:浙建采平台(https://srm.****.com/), 竞价开始时间:浙建采平台(https://srm.****.com/)时间为准。 |
| 1.17 |
中标通知 |
采购人在浙建采平台(https://srm.****.com/)发布中标通知。 |
| 1.18 |
其他 |
1.存在下列情况的,采购主体单位可终止竞价或重新发起竞价: (1)分供商之间存在围标串标情况,破坏竞价公平性; (2)采购需求发生变更,现阶段竞价采购不满足要求的; (3)其他经采****领导小组同意的。 2.投标人已知悉招标人正在进行派生分立并无异议,招标人分立后,现公司继续存在,****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投标人确认,招标人无须就分立事宜另行通知投标人或征得投标人同意。 3.投标人与招标人一致确认,招标人分立后,本招标项目下的权利与义****公司继续履行,****公司无关,****公司不就本招标项目的履行向投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