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采购一批幼儿春秋、夏季园服,预计180人左右,预计总金额21600元。
一、采购方式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单位内控制度及纪检监察相关规定自行组织的方式采购。
二、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是否依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且年检合格。
3、是否遵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
4、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度、售后服务水平、质量保障能力及服务承诺。
5、是否具有健全、 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上一年度校服生产业绩情况是否良好。
8、上一年度是否有质量投诉情况、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况。
9、是否承诺并履行对家庭贫困幼儿、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无偿提供园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10、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是否有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园服质量标准要求
为保证园服穿着舒适、安全及耐用,结合幼儿皮肤娇嫩、活动量大的特点,特明确以下园服核心质量指标:
1. 面料含棉量要求:
夏季园服(贴身穿着部分)及春秋季园服的面料含棉量允差范围为±5%,但不得低于35%(以检测报告为准)。
含棉量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判定依据。
2. 其他安全技术指标执行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且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色牢度等。
3. 工艺及外观要求:无起纱、走线、次货现象;经多次洗涤不褪色、不起毛、不起泡起皱、不变形;配件不易脱落、破损,拉链顺滑,纽扣装订牢固。
四、供应商(投标人)计分标准
按照********小组商议的采购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执行。(附后)标书代写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园服选用采购在完成后,****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及园门外显著位置对公开交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六、幼儿园园服供货企业采购招标以年度为期,先签一年,如幼儿园老师、幼儿、家长评价优秀可以续签,****幼儿园行政会议决议后再与供应商协商签订。
七、如有意向,请于2026年8月29日前递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 202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