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川发龙蟒批混机采购
项目编号: ****
比选文件作如下变更:
第一轮评分细则第五条,供货周期中的“供货周期超过60个日历日视为投标单位弃权”改为“供货周期超过60个日历日的,每超5天扣减1分,最多扣减5分”。
采购文件对应内容做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