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韶乐园、韩家山、黄田坝、十里亭等校区及启明路教工宿****电站场地的物业租赁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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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韶乐园、韩家山、黄田坝、十里亭等校区及启明路教工宿****电站场地的物业租赁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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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受委托,****定于2026年8月20日10时00分在“****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s://mall.****.cn/page/index)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标的目录
| 序号 |
拍卖标的 |
出租 面积 |
出租 用途 |
租赁 期限 |
租金递 增幅度 |
装修 免租期 |
首年租金 起拍价 |
加价 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
是否有 优先权人 |
| 1 |
**学院韶乐园、韩家山、黄田坝、十里亭等校区及启明路教工宿****电站场地的物业租赁权 |
768㎡ |
电动自行车充电经营服务 |
5年 |
无 |
1个月 |
24480元/年 |
500元 |
6500元 |
是 |
| 备注: 1、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认真阅读,了解并确认《**学院合同(模版)》的全部条款及约定。 2、拍卖价格仅包含租金部分,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排污费、电话费、网络费、垃圾卫生费及经营租赁物业产生的相关费用等)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并缴纳。水电费缴交标准:****学院水电管理规定执行。 3、租赁期限为5年,自2026年9月5日起至2031年9月4日止。 4、拍卖成交的,非优先承租人给予一个月的装修免租期;优先承租人不享受装修免租期,并需要提供原充电系统、设施设备能继续使用的第三方检查报告,否则需要更新原充电系统、设施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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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资质(提供有效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资质证明)。
3、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8月14、17日(请提前一天预约)。
2、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1、意向竞买人必须于2026年8月12日9时起至2026年8月18日16时止(逾期不予受理)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及资质审核(原件扫描上传)、线下办理竞买登记和资质原件核验、拍卖资料确认及保证金缴纳,并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且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办理竞买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竞买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质文件和证明资料(带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买人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具体登记手续详见公告附件《****交易中心竞买人操作手册》操作流程:
(1)注册:首次参与竞买的竞买人登录交易平台,需在“****交易中心(https://mall.****.cn/page/index)”点击“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2)标的报名: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公共**”类别——在标的物页面中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上传的附件为竞买登记提供的资料电子扫描件),并将纸质资料提交到我司。
(3)标的保证金缴纳:在2026年8月18日16时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划入拍卖人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备注标的序号或标的名称)【户名:****,账号:810********0010035,开户银行:****公司龙津东支行】。竞买人线下转账成功后,按照《****交易中心竞买人操作手册》填写缴纳保证金信息并上传缴纳凭证。
五、特别说明
1、出租物业只有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暂未办理房屋权属证,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出租人)仅能提供场地使用证明给买受人(承租人)办理有关营业手续,意向承租人参加竞拍前须慎重考虑办理各类经营证照风险。
2、买受人(承租人)需严格按照委托人(出租人)租赁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租赁场地只用于电动自行车充电经营服务,不得超范围经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在各场地配套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系统,共设置320个充电端口,充电插座需满足同步使用要求,且保证24小时正常使用。
3、买受人(承租人)须依法经营,经营承租物业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和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报批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及不能申办的风险。委托人(出租人)只能向买受人(承租人)提供场地使用证明,承担办理上述证照过程中出具相关手续的协助义务,所出具的手续只限于必须且能够由委托人(出租人)出具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出租人)和拍卖人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赁经营期间,买受人(承租人)需购买相应保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因服务商产品质量、设备故障、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引发充电自行电动车自燃、爆炸等事故,导致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租金按年度缴交,买受人(承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一个月内,将合同期内第一年的租金缴至委托人(出租人)指定账户;此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缴费期限要求,以转账方式将租金支付至委托人(出租人)指定账户。
6、买受人(承租人)必须自主经营,不得将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全部或部分以分包或转包的形式交付第三方经营,亦不得擅自与他人进行联营或**经营。如有违反,买受人(承租人)将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且委托人(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7、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权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前亲自到现场详细察看出租物业,承租权竞买人交纳拍卖保证金及提交报名材料后,视为对出租物业已完成现场勘查,且了解和认可出租物业现状、权属状况及相关租赁要求,知悉且接受出租物业全部现状、权属状况、瑕疵及相关租赁风险,并自愿承担一切租赁风险,若一旦参加应价竞拍,对自己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8、承租权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前仔细阅读委托人(出租人)提供的《**学院合同(模版)》,了解并确认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条款,承诺拍卖成交后严格按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条款要求承租和经营使用租赁场地。
公司地址:**市**中路300号之一**大厦14楼K、L室
联系方式:020-****6189、叶生137****2628、189****086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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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