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要求,坚持竞争性立项原则,择优遴选培育实施机构,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承担我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与支持标准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6年中央及省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6〕3号)、****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农村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6〕253号)要求,2026年我区承担高素质农民常规培育任务40人,项目资金16万元。结合我区农业农村产业结构布局、农民需求,按照常规培育任务培训类型,合计划开设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训1个班次。
二、实施要求
培训机构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培训方案、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培训机构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的部分环节委托给其他机构实施的,应与该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委托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期限等,并对培育效果负责。
三、遴选条件
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机构资质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会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3.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技推广等;
4.无不良记录;
5.自愿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相应任务。
(二)教学条件
1.具备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
2.具备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习实****基地;
3.具备稳定优质的专职教育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具备自主招收学员的能力,并根据学员需求精准开发和设计课程。
(三)服务与管理
1.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的能力;
2.提供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食宿、交通、生活等条件和安全保障;
3.能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
4.能够采集如实反映培训过程的数据信息并进行编辑整理,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5.能够依托媒体机构进行宣传。
四、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
具备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自愿申报,提交《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备的图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相关证件。
5.从事相关工作的图片等正面材料。
6.****基地条件等(往年无高素质农民培育经历的单位,提供与之****基地名单即可);
7.其他可以展示培育工作能力的材料。
(二)评审认定
我局根据遴选条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和部门的同志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根据实际情况评分,根据年度任务要求择优认定,确定培训机构。
(三)公布结果
承担培育机构结果确定后,在长**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申报时间、地点
1.遴选公示期: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7日。
2.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标书代写
3.申报地点:****农业管理科(数字会客厅4楼)。
4.联系人及电话:徐吉 0433-****009
六、其他要求
协议签订后正式启动培育工作。承担单位应按照****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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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
| 基本 信息 |
机构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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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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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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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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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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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育机构满足条件 |
必要条件(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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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成立时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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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
(主要职能或营业范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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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备设备 |
(理论及实训等计划授课地点等场所设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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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
(师资数量、教学方向、职称级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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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培育 人数 |
常规培育人数 |
2.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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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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