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已****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工业园厂区调整方案的有关材料,并依法进行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设计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鉴于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上述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如下:
****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路以北、**大道以东,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242.4m2(折合19.86亩),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项目建筑设计调整方案:
一、容积率由1.5增加到1.53,建筑密度由45.31%增加到45.39%;****基地面积由18123.86m2增加到18155.58m2,总计容面积由59999.38m2增加到61211.59m2。
二、4#车间由三层增加到四层,建筑高度为23.2米(原高度14.8米,增加8.4米)、占地面积为3132.58m2(减少了96.28m2)、建筑面积为12003.26m2(增加2253.4m2);
三、6#车间由二层减少到一层,建筑高度为5.8米(原高度11.6米,减少5.8米)、建筑面积为4613.18m2(减少4729.86m2);
四、10#宿舍楼由六层减到五层,建筑高度为18.6米(原高度22.2米,减少3.6米)、建筑面积为3243.24m2(减少635.85m2);
五、11#仓库由五层增加到八层,建筑高度为34.2米(原高度22.2米,增加12米)、建筑面积为11288.79m2(增加4214.52m2);
六、1#锅炉房高度调整至11米(原高度6.8米,增加4.2米),建筑面积230.4m2(增加128m2)、基地面积230.4m2(增加128m2);
七、3#车间、5#仓库、7#质量化验楼建筑调整门窗布置及数量、内部平面布局;
八、项目建筑外立面整体从原来米白色外墙砖调整为米黄色真石漆;
项目调整总体指标如下:容积率1.53,建筑密度(系数)45.39%,绿地率15%,项目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公告期限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2026年8月20日,如要求举行听证,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邮寄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大道东延线197号****,邮编:536000
特此公告。
附件:总平面图、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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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