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决策咨询系统建设项目研发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7日
补充事项:招标文件内容补充
补充原因:完善招标人招标要求
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一、评标方法与标准”商务项中:标书代写
| 5.项目运维服务 |
3 |
投标人承诺项目维保期间,提供 1 名项目所在地驻点人员进行项目运维服务,得 1 分;在这基础上,每增加 1 人,加 1 分;满分 3 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补充为:
| 5.项目运维服务 |
3 |
本项目要求在项目维保期间,需提供1名现场驻点人员。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承诺项目维保期间,每增加 1 名项目所在地驻点人员进行项目运维服务的,得 1 分,满分 3 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2.招标文件第二章“一、评标方法与标准”商务项中:标书代写
| 7.软著服务 |
3 |
投标人承诺合同期内,为招标人提供软件著作权申请(相关申请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每承诺为招标人提供 1 件软件著作权得 1 分,满分 3 分。 (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
补充为:
| 7.软著服务 |
3 |
本项目要求在项目合同期内,投标人为招标人完成至少1件著作权归属为招标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申请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承诺合同期内,每额外为招标人完成1件著作权归属为招标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申请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得 1 分,满分 3 分。 (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
3.招标文件第三章“三、商务要求”关于“服务期限”内第(3)项补充为:“(3)试运行通过后组织项目终验,终验通过后软硬件提供三年维保。”
4.招标文件第三章“三、商务要求”关于“9.运维服务内容及要求”内补充“(9)本项目终验后,维保期间,需提供1名现场驻点人员。(如投标人承诺“项目运维服务”得分的,按承诺执行)。”
5.招标文件第三章“三、商务要求”关于“10.知识产权”内第(3)项后补充:“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为招标人完成至少1件著作权归属为招标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申请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投标人承诺“软著服务”得分的,按承诺执行)”
6.其他内容不变,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1日
无。
名 称:****
地址:**省**市芗**金达路2号(金峰众创园)
联系方式:郑先生0596-****158
名 称:****
地 址:**市**区融信澜园8栋2903
联系方式:张汉铭、陈东英 0591-****3505转805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陈东英
电 话:0591-****3505转805
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