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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2026年坦洲镇路灯及灯饰设施零星维修项目年度结算审核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服务单位需每个季度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根据需求书、施工合同、投标文件、竣工资料、工程结算书等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服务单位承担本项目审核工作应在收到委托人提交关于结算审核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并提交审核报告书。标书代写 | ||
| 否 | ||
| 其他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凡适用于《**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的中介机构,在承接本项目前应完成**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造价咨询类别登记。同时,在报名本项目前应认真了解**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造价咨询类别登记的流程与要求,并确认自身具备或能满足登记的相关条件,详情见**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登记网址http://chengxin.****.cn:8082/Index.aspx。 | ||
| 双方自行约定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以2025-2026年路灯及灯饰设施零星维修项目的服务周期为准)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 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之日计起,年度服务金额8000元,每季度一次结算审核,服务金额按每次实际发生项目结算,每次的项目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金额暂定价为2000元,按实际审定的结算造价基数作为计费基数,按粤价函[2011]742号《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要求计算并下浮30%收取,每次不足1400元按1400收取,若每次计算下浮后咨询服务额超过2000元,则按2000元结算。 | ||
| 否 | ||
| 是 | ||
| 2026-08-14 10: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