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鉴定项目(山**)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8月10日
二、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鉴定项目(山**)(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服务,并提交成果文件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供应商中标情况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磋商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 **** | 河****花园路116号 | 76000.00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孙利军、郭秋喜、朱玉成(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参照《****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对于小型项目,如按本指导意见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明显低于代理机构代理成本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可在书面委托合同中直接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保底价,并明确其具体数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
2、代理费:3665元;由中标人(成交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https://nyncj.****.cn/)上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代表的,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质疑事项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市**区九州路 178 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 0392-****896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中学西侧华茂酒城院内25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59****0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