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迪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线路板表面处理搬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审批
湖南-益阳-资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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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 关于**** 电子线路板表面处理搬迁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2 10:14

项目名称

电子线路板表面处理搬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白**中路2号(****公司厂区内第三栋第三层)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白**中路2号(****公司厂区内第三栋第三层)建设电子线路板表面处理搬迁改扩建项目,项目租赁厂房面积1684m2,建设自动化镍金线1条、化学沉锡线1条,年化学镍金加工PCB板面积50万m2、化学沉锡加工PCB板面积18万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收集主要采用“工作槽槽边收集+槽体四周设置帷幕+顶部抽排”的方式,项目前处理和化学镍金线微蚀工序、化学镍金线微蚀、预浸、活化、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以及化学沉金产生的氰化氢,以及非正常工况镍缸硝槽产生的氮氧化物和活化缸硝槽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经管道收集后统一经风机抽风引至楼顶(碱液、次氯酸钠)喷淋塔处理后离地2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属于清净下水的纯水制备产****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分为四支管道排放,分别为含镍废水、含氰废水、综合废水、络合废水,分别经专管分类分质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含氰废水处理系统、清洗废水(综合废水)、络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深度处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参照《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2的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无害化、**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包括一般性废包装材料、废pp棉滤芯、废RO反渗透膜、废海绵、废金刚砂,收****公司回收利用;废过滤棉、废危化品包装、废树脂、废槽液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环境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七)加强对现有工程拆除过程环境管理。企业拆除活动应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公告 2017年第78号) 执行,拆除过程中妥善收集和处理槽体废水,拆除过程中产生的管线、设备清洗废水,应集中收集****处理站处理,禁止任意排放,确保不遗留环境问题。

(八)落实总量控制措施。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442吨/年、氨氮0.0442吨/年、总磷0.0044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指标通过排污权购买获得,纳入**区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302

通讯地址:**市迎宾路555号 ****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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