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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9MA3CTK399C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29MA3CTK399C | 建设单位法人:刘保全 |
| 张志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万张街道万张村南860米处 |
| 废旧电池回收、存储搬迁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万张街道万张村南860米处 |
| 经度:116.307790 纬度: 35.4451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01 |
| 济环报告表(**)〔2024〕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1-01-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5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3MACFMBAG79 | 竣工时间:2025-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15dZzjb |
| ******公司为**省规范管理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移企业,收集站编码370829-80-02-047,企业拟投资50万元将现有废旧电瓶回收、存储项目搬迁至**县万张街道万张村南860米处,年周转量增加至20000吨,不进行后续拆解、**回收再生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为**省规范管理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移企业,收集站编码370829-80-02-047,企业拟投资50万元将现有废旧电瓶回收、存储项目搬迁至**县万张街道万张村南860米处,年周转量增加至20000吨,不进行后续拆解、**回收再生利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周转量增加至20000吨,不进行后续拆解、**回收再生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周转量增加至20000吨,不进行后续拆解、**回收再生利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收集、分类储存、转运 | 实际建设情况:收集、分类储存、转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要实施“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处理措施,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应急贮存区设置集气罩,收集的酸雾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力度,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减噪、降噪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妥善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废拖把、废电解液、废碱液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2、本项目应急贮存区设置集气罩,酸雾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3、项目噪声主要为叉车、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75~90dB(A)之间。风机合理布置,采取消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叉车在车间内使用,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废拖把、废电解液、废碱液、生活垃圾。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废拖把、废电解液、废碱液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五、加强项目和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对项目和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项目和环保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9月11****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文号370829-2024-020-L),对厂区潜在的环境污染事故源进行了分析,****指挥部,配置了完善的应急物资,明确了人员分工,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定期进行演练。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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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无 |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
| 1 | 碱液喷淋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项目应急贮存区设置集气罩,酸雾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期监测间,应急贮存区废气排气筒出口硫酸雾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0.6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45kg/h,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到的废气,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0.364mg/m3,硫酸雾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0.021mg/m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氨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0.10mg/m3,硫化氢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0.00987mg/m3,臭气浓度两日最大排放浓度为12mg/m3,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
|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 项目噪声主要为叉车、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75~90dB(A)之间。风机合理布置,采取消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叉车在车间内使用,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的昼间噪声在51.5~55.5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3.4~47.8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 1 | 妥善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废拖把、废电解液、废碱液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废拖把、废电解液、废碱液、生活垃圾。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材料、废拖把、废电解液、废碱液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1 | 加强项目和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对项目和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项目和环保设施。 |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9月11****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文号370829-2024-020-L),对厂区潜在的环境污染事故源进行了分析,****指挥部,配置了完善的应急物资,明确了人员分工,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定期进行演练。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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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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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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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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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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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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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