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12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眉山-彭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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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8月12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8-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2日-2026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市投资促进大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005

邮政编码:620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经开区1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

**市**区谢家街道石化大道

******公司

**鑫****公司

本项目在******园区内建设一座100MW/400MWh****电站,配套**1座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1×100MVA,主变户外布置,配电装置采用HGIS户外布置,110kV电缆出线1回,35kV电缆出线5回。储能区建设16套6.25MW/25MWh储能单元,采用预制舱型式户外布置。

1.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拌和。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对裸露面和散体物料堆放区采用防尘网覆盖;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出场车辆进行冲洗;严格执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营运期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运检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预处理池(容积9m3)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

3.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堆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弃方。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弃的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更换回收;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棉纱手套由维修单位带走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主变压器事故时产生的废油经事故油坑、排油管进入事故油池(有效容积30m3),大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内暂存;更换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由有资质的厂家到现场更换并直接回收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限值要求。营运期选用低噪声主变压器(1m处声压级≤63.7dB(A)),采用基础减振、软管连接等措施;储能变流升压舱等设备置于集装箱或室内,利用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5.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严禁超范围占地;对剥离的表土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站区绿化;临时设施及时拆除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全部接地;主变布置在站区中央,110kV配电装置采用HGIS户外布置,采用电缆出线;站内平行导线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强度。类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投运后站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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