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 总则
第 1.1 条 编制目的
为指导**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编制《**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 1.2 条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国家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职能的拓展提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城市创新能力,突出**在西部大开发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强中心**和**新区建设,实现**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 1.3 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省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年)》等上位规划;
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新区的批复》等区域发展战略;
4、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
第 1.4 条 规划期限
2011—2020 年。
第 1.5 条 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
1、市域:**市行政区范围,包括**区、**区、**区、**区、**区、**县、**县和**县,面积为 13085.6 平方公里。
2、中心**:北至铁路货运北环线,南至南绕城高速公路,东****园区东部边界,西至京藏高速公路,面积为 741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区、**区、**区、**区和**区的全部;**县**镇、河桥镇、树屏镇、秦川镇、中川镇的全部和上川镇、**寺镇的部分地区,**县什川镇、忠和镇、九合镇的全部和西岔镇、水阜乡的部分地区,**县**镇、**镇、**镇、金崖镇、夏官营镇、高崖镇、甘草店镇、连搭乡、马坡乡、小康营乡、**驿乡的全部。规划区面积约 5810 平方公里(见图集 8)。其中,**县秦川镇、中川镇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树屏镇、**寺镇、上川镇的部分地区,**县西岔镇、水阜乡的部分地区为**新区规划范围。
第 1.6 条 地位和作用
本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规划,是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编制下层次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涉及空间布局和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不得违背本规划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