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油田临华区块**组产能建设项目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巴环审〔2026〕37号
中国石****公司华北油****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油田临华区块**组产能建设项目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油田临华区块**组产能建设项目管线工程为**项目,位于**市**区。主要建设内容为**临华区块**组各平台间(1#井场-2#井场、4#井场-5#井场)集输管线、5#和2#井场-联合站集输干线,管道全长约26km。2#平台、5#平台为集中增压点,**进站阀组、油气混输增压橇、防爆电加热器等。
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在划定的作业带内开展作业活动;施工前期对占地区域表土清理后堆存并采取水土流失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将施工占地恢复原状,泥浆池及时干化、掩埋、填平、覆土、压实。因地制宜地选择施工季节,尽量避开农作物的生长和收获期,减少农业当季损失;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在经过林地进行施工时,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在林区内的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工期尽量避开野生动物的繁殖期,尤其是避开鸟类、鱼类的繁殖季节;禁止施工人员破坏周边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
2.运营期加强巡检人员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禁止巡护人员破坏植被、捕杀动物,禁止破坏和随意践踏已恢复或正在恢复的植被;对施工期生态恢复成效开展跟踪调查,对恢复效果差的区域,采取进一步措施确保恢复效果;定期对集输油管线检修,减少原油泄漏对周边植被的影响。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边界区域设置围挡;钻井泥浆原材料均为袋装或桶装,原材料堆存区苫布遮盖;表土堆存区防尘网苫盖,并定期洒水抑尘;在各定向钻施工场地和泥水平衡顶管施工场地设置泥浆配置罐;施工运输车辆篷布遮盖,严禁超载、沿路遗撒;运输场地周围定期洒水抑尘;施工营地、道路地面定期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施工期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车辆焊接产生的烟气通过移动焊接烟气净化器净化后排放,使用过程产生的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 2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指标要求。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管道试压水循环使用,最终拉运至**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施工作业带内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期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抑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井场的移动环保厕所,定期清掏。
2.运营期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井场管道内部采用内衬技术对管道进行内防腐处理,避免管道发生内腐蚀,保证管道的平稳长期运行。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固定噪声源远离敏感点。施工营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输车辆依托现有道路,施工运输车辆途经村庄、学校等敏感点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开挖土方优先用于管沟回填和表面覆土,少量多余土方就地平铺用于施工作业带平整和生态恢复,土方全部利用;施工结束后,废弃泥浆外运综合利用;其他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条短节、****物资部门回收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运营期收集清管废渣暂依托**联合站油泥池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市生态****支队负责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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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