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城门镇城门村城门山工业区35号
中标(成交)金额:308347.0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姜能座、张伟、沈绍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本项目类别:服务。②以采购包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参照《****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50%计取,不足4500元按4500元收取。③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④代理服务费账号:351********8150009287;开户名称:****;开户行:****分行营业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5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阶段:******公司未按****银行发出的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格审查不通过;**鑫隆达****公司、**省环宇****公司未提供有效的合同及相应的检测报告(合同签订时间与检测报告时间倒置),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资格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阶段:**九鼎****公司最终报价触发谈判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谈判小组要求**九鼎****公司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对其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谈判小组对其书面说明、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认为其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小组认定,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区鼓山镇福光路300号湖塘科创园1栋11层
邮编:350011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591-****0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五四路158****广场B区13层
邮编:350003
联系人:陈必、黄伟林、郑欣
联系电话:0591-****7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必、黄伟林、郑欣
电 话:0591-****7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