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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本院将于2026年9月17日10时至2026年9月18日10时止(延时****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otc.****.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①**省**市仁**汪洋镇广石村五六社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广石村三组3-63号1-10幢其他用房,评估价为****7000元;②被执行人持有的365项机器设备,评估价为****7334元。
上述财产一并进行处置,起拍价:****8033.8元,保证金:****000元,加价幅度:360000元。
特殊说明:1.估价对象所在宗地与相邻土地连通整体作为水泥厂使用,且所在宗地内存在多栋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建(构)筑物,本次估价结果仅为已办理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价格,建筑面积合计31822.33㎡,土地使用权面积79890.1㎡,提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本次评估范围中已办理权属证书的2幢、3幢、4幢、8幢、9幢、10幢建筑物存在跨宗地建设情形,即上述建筑物局部已超出本次评估宗的地红线范围。估价对象所在宗地与相邻土地连通整体作为水泥厂使用,经被执行人代理人介绍,相邻的土地为租用的集体土地。
2. 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仅限不动产(建筑面积:31822.33㎡)、占用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79890.1㎡)及机器设备,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在后续处理问题。
3. 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人,系本案中以抵押物为限承担担保责任的责任主体,其中无证建筑物不具备评估条件,不纳入本次处置范围,同时,案涉有证建筑物存在超出宗地红线等情形,拍卖成交后存在交付困难,买受人需自行与相关被执行人协商解决无证房屋的占有使用、有证房屋占用相邻土地等相关事宜。
4. 机器设备的原评估范围为仁******公司名下的541套机器设备,该批设备为仁******公司2015****银行****分行的抵押资产。经现场调查核实,部分设备存在正常消耗报废、存在无实物、未形成实物资产或相关当事人无法指认等问题,部分抵押物为降氮脱硝工程设备等大型成套设备,未提供历史工艺流程及成套设备构成明细或为非标设备制作安装、非标件制作安装等,未提供非标设备主要材料、规格型号等参数,但由于历史原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解决以上问题的依据资料,经与各方确认上述存在问题的设备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本次实际纳入评估处置范围的机器设备调整为365项,故其余机器设备不属于本次处置范围,后续买受人需自行与相关主体协商解决其他设备的后续问题。
二、咨询、预展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9月10日9时起至2026年9月17日10时止(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 010-****6156,其它未经公告公开的电话均与本院无关。
预展时间:本标的物暂定不组织预展。
三、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保证金支付方式: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交易所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交易所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交易所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
五、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标的物为房产类的,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及个人应当符合不动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及政策型、保障型等住房的购房资格等相应要求,如不具备相应购买资质的竞买人参与拍卖的,需由竞买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六、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10日17****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交易所实名认证相一致),****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本标的物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八、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10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竞拍成功的买受人应在2026年10月3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成交价减去保****法院指定账户【2024京74执恢234号1,开户银行:****银行****门支行,账号:020********08846439】。(注:竞买人必须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交纳余款,不得委托第三人交款。)
十、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010-****6156。
监督电话:010-****6099。
联系地址:****(**市西**红莲南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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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