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度市政道路更新改造及市政设施管理养护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6年度市政道路更新改造及市政设施管理养护项目
三、中标信息
联合体成员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百善镇泗永路868号
联合体成员二: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常青街道**路2459****花园C1 幢办公楼1203室
中标金额(费率):72.50%(约****500.00元)
评审总得分:89.2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县**2026年度市政道路更新改造及市政设施管理养护项目 |
| 服务范围 | **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服务要求 |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雨污水管网排查、清淤、损毁修复、污水泵站设备检修及清淤、智慧截流井管护、**雨污水管(雨污水管断链连接)、排水控制闸管养、人行道维修、车行道路面沥青砼摊铺与修补、车行道宽边井盖更换、雨水井篦圈更换或维修、桥梁日常巡查、检测及病害维修、城市道路地下空洞预警探测、雨水排口整治(含汛期指派专人防汛)、人工清疏检查井、雨水进水井及雨水支管、道路标线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 服务时间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按照考核办法对中标方进行量化考核,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细斌、毛瑞莲、董少华、张艳、李元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附录A中《表A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计取,共计5614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0561-****768。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岱河路合欢家园一期 28 栋
联系方式:138****9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任圩街道**中路99号金御华府13幢306
联系方式:186****64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任梦
联系方式:186****6460
十、附件
1.投标分项报价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